根据《宁波市市级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规定》(甬财社〔2024〕1248号)、《宁波职业技术大学财务报销管理办法(修订)》(宁职院〔2025〕16号)要求,对培训费超过承办培训地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培训综合定额标准的,须进行校内公示。公示信息如下:
培训项目名称:新双高背景下专业(群)带头人专题研修
培训组织单位: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大学(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)
参训人员:施美霞
所在部门:化学工程学院
培训地点: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
培训时间:2026年9月16日-2026年9月22日
培训天数:7天
培训费总额(培训费金额+培训期间住宿费+伙食费):4610元
公示期限(3天):2026年9月2日——2026年9月4日
监督联系人:彭振博
监督联系电话:13777139672
公示部门:宁波职业技术大学化学工程学院
2026年9月2日
